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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借阅证管理办法

 

 第一条 为加强借阅证的管理,维护正常的借阅秩序,保证文献的正常利用,维护读者的权益,特制
        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  校园一卡通是读者进入图书馆的有效证件,持校园一卡通正式卡的本校教职员工及学生以及
       持校园一卡通临时VIP卡的学校外聘教师可刷卡进入图书馆阅览。
第三条 校园一卡通开通借阅功能后持卡人方能在本馆外借文献。本馆仅对校园一卡通正式卡开通借阅
       功能。
第四条 校园一卡通借阅功能的开通:
(一)新生入学后,图书馆将统一为新生开通校园一卡通的借阅功能。新生校园一卡通的借阅功能开
       通前,可凭本人校园一卡通进入图书馆阅览书刊,但不得外借。
(二)本校新入职的教职工在办理校园一卡通之后,携人事处开具的报到证明及本人校园一卡通,到
       图书馆服务中心开通校园一卡通的借阅功能。
(三)转学、休学后复学、专升本、留学学生,在办理校园一卡通之后,携教务处开具的相关证明、
       本人校园一卡通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(身份证、护照、学生证),到图书馆服务中心开通校
       园一卡通的借阅功能。
第五条 校园一卡通借阅功能的挂失及开卡:
(一)校园一卡通遗失后,持证人应立即到图书馆服务中心挂失校园一卡通的借阅功能,同时到校园
       一卡通管理部门挂失并补办校园一卡通。校园一卡通借阅功能挂失前该卡所有在借图书由持证
       人负责。
(二)校园一卡通补办之后,持证人可携新补办的校园一卡通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(身份证、护照、
       学生证)到图书馆服务中心开通新卡的借阅功能。
(三)已挂失的校园一卡通找回后,持证人可在校园一卡通解挂并能够正常使用之后,携校园一卡通
       及本人身份证(或学生证)到图书馆服务中心解挂一卡通的借阅功能。若挂失后已补办新卡,挂失卡自动作废,将不再开通
       挂失卡的借阅功能。
(四)校园一卡通遗失补办期间,学生可凭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、教职员工可凭本人身份证在图书馆
       服务中心登记后入馆阅览,但不得外借。
第六条 学生休学、退学、毕业离校,教职工调离学校,应到图书馆清还外借文献,停用或注销校园一
       卡通借阅功能,方可办理离校手续。
第七条 校园一卡通仅限读者本人使用,不得转让、代借或涂改。涂改卡面信息或卡面信息无法辨认
       的,视为无效卡,不得外借文献。凡因转让、代借所引起的不良后果一概由持证人承担,本馆
       将根据情节轻重暂停持证人借书权限1至3个月,情节严重者,还将报所在单位按有关校纪校规
       予以处分。
第八条 社会读者借阅证的管理按《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图书馆社会读者文献使用与管理办法》执
       行。
第九条 图书馆保留对本办法各条款的最终解释权。 

 
点击次数:  更新时间:2019-10-14 14:24  【打印此页】  【关闭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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