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馆

设为首页|收藏本站
  • 首页
  • 概况
    规章制度
    本馆简介
    馆室分布
    开放时间
    馆舍风貌
  • 服务
    新生专栏
    馆刊
    新书速递
    每周一书
    读者荐书
    漫游申请
    读者培训
    学习视频专题
    读者荐购平台
  • 资源
    电子资源
    试用资源
    开放资源
    纸质资源
  • 动态
    公告通知
    图书催还
    本馆动态
    读者园地
  • 档案室
    本室概况
    规章制度
    工作动态
    档案服务
    人员机构
    资源下载
  • 学院首页

读者培训

读者荐购平台
馆刊
新书速递
每周一书
读者荐书
联系我们
津桥
微信

读者培训
当前位置:主页 > 服务 > 读者培训 >

读者常见问题Q&A-2

 


问:借阅证丢失以后怎么办?
答:借阅证丢失以后,应及时到图书馆办理登记、挂失手续,并申请补办。挂失期间可凭本人学生证到图书馆阅览图书,但不得外借。
问:可以用其他人的借阅证代为借书吗?
答:不可以,读者必须使用自己的借阅证借阅图书。一旦发现使用他人的借阅证借书,将按照规定予以相应处罚。
问:图书丢失怎么办?
答:图书属于学院财产,读者应妥善保管。一旦遗失,应及时报失,尽量购买原版或新版图书予以赔偿,并需缴纳图书加工成本费。如果确实找不到,按相关规定予以赔偿。如果遗失
图书找到,可凭赔偿收据到图书馆办理还书和退款手续。
问:丢失光盘、磁带或磁盘怎么办?
答:丢失光盘、磁带或磁盘,以空白光盘、磁带或磁盘做实物赔偿,并交纳1元的复制加工费。
问:寒假、暑假或者国家法定假日怎样还书?
答:寒假、暑假或者国家法定假日,可顺延至新学期开学两周内归还,国家法定假日收假,两天内归还。
问:教职工或者学生离校,怎么办理手续?
答:教职工或者学生离校,首先要到图书馆还清所借图书,交还图书借阅证,注销或停用借阅证,经图书馆盖章后方可离校。
问:怎样使用寄物柜?
答:读者入馆时凭借阅证领取钥匙,将自己的物品放入寄物柜保管,钥匙自己保管。离馆时取出物品交还钥匙。
 
 
点击次数:  更新时间:2015-06-04 10:40  【打印此页】  【关闭】
上一篇:读者常见问题Q&A-1   下一篇:书目检索系统使用指南
图书馆
开放时间|馆藏分布|新生专栏|机构电话|高等教育出版社

copyright 2014-2015